1名加拿大沙省学生上课以手机发短讯,手机被学校没收,并揭破偷车事件。但学生祖父母控告教育分局和副校长,侵犯隐私索赔。
2010年3月当时12岁的男童,在艾伯特王子城(Prince Albert)里弗赛德学校(Riverside School)的课室内发短讯,由於在课室内使用手机违反学校规例,男童的手机被没收。
男童祖父母的索赔状指出,手机交给副校长,他阅读了有关1辆失车的短讯。
索赔状指称,副校长接触该学生,询问他有关这个短讯,声称如果男童不合作,他会报警,男童最终指引警方找到了失车。
祖父母说,他们一直害怕遭人报复,开始在周末带男童到市外。此後他索性迁出市外。
原诉人控告沙斯卡寸旺河教育分局(Saskatchewan Rivers School Division)及副校长,索取旅费开支及惩罚性赔偿。他们声称,教育分局和副校长的行动属於疏忽,并违反隐私。教育分局拒绝评论个案,索赔状未在法庭辩证。
加拿大一位法律专家指他需要更多的细节才能了解该侵隐私索赔案的正当性,不过他指出,加拿大最高法院曾经对类似学校隐私有关的案例作出判决。
在1998年的一例判决中:加拿大Nova Scotia 省的一名副校长曾因怀疑学生携带毒品而搜查2名学生的书包,并发现大麻。2名学生质疑搜查的理由毫无道理,而告上法庭,最高法院最终判定合法。
该法律专家指,最高法院赋予学校搜查权,特别是其它学生的安全可能有问题的时候。但此案的副校长是否有权阅读学生的手机短信,这依然是个疑问,并将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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