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130名因追讨拖欠工资遭解雇的护理人员参加了由种族关系研究行动中心(Centre for Research-Action on Race Relations)组织的会议。他们这些人中有一些拥有20多年的工作经验,其中大部分是女性以及少数族裔。他们称,他们的薪酬是每小时10元到12元,然而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的时薪至少应该为17元到19元。2008年,他们曾就此进行投诉。但2011年3月31日遭雇主解雇。曾经聘用他们的康复中心主任表示,直接由医院聘用的工作人员通常会获得较高的薪酬,但由其他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则是由聘用他们的部门决定薪酬。他指出,解雇这些工作人员不是因为他们的讨薪行为,而是因为他们的教育程度不够。该中心希望雇员拥有中5的专业文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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